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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斯琦)4月11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简称“《办理流程》”),明确了目前郑州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具体流程。

  根据《办理流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单一部门办理业务方面,不动产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继承、受遗赠、夫妻离婚析产、婚姻存续期内购买房屋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申请登记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1.不动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析产双方或者夫妻双方向抵押权人提出转移抵押不动产或者更正不动产权属状态以及存量房按揭贷款(或者变更贷款)的申请,并完成银行面签。

  2.抵押权人审批转移不动产或者更正权属状态及贷款有关申请;审批通过后,会同不动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离婚析产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一并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或者更正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

  3.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抵押权人及当事人申请,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或者更正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向抵押权人推送电子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或者发放纸质证明,并将登记结果共享给住房保障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与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办理业务方面,不动产抵押权存续期间,因存量房转让申请登记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1.卖方申请带押转让、买方申请购房贷款,贷款银行审批。

  2.买卖双方办理网签备案。

  3.买方贷款银行与买卖双方办理“双预告登记”及放款。

  4.买卖双方办理过户,结算原贷款本息,注销原抵押权。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双预告登记”是郑州市“带押过户”模式的一大特点,可以说是给当事各方的交易及资金安全加上了一道“防火墙”。

  值得注意的是,若买卖双方跨行办理“带押过户”业务,需由住房保障部门实施资金监管。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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